申請條件
- 專案計畫節能率10%以上
- 專案計畫項目未獲其他補助者
- 單一申請單位用電契約容量達 100 kW 以上
- 集團整合自身及所屬(轄)單位累積契約容量達 500 kW 以上者
補助金額
- 上限
- 單一公司:500萬
- 集團:1500萬
- 比例
- 中小企業:優先項目40%,非優先項目30%
- 非中小企業:優先項目30%,非優先項目20%
優先項目
- 服務業中央空調系統:水側系統耗能指標值低於 0.75 kW/RT
- 服務業中央空調系統:空氣側系統耗能指標值低於 0.25 kW/RT
- 壓縮空氣系統耗能指標值低於 6.8 kW/CMM
- 資料中心能源效率指標值 (PUE) 低於 1.5
- 運用創能減少用電負載之設備技術
- 建置能源管理系統 (Energy Management System;EMS)
- 蒸氣壓縮式冰水機組能源效率分級標示 1 級之冰水機組
「每年9-10月受理下年度申請(依公告為準)」
資訊來源:能源技術服務業資訊網